展會指南
參展須知
參展單位收到招展函后,請詳細填寫《參展申請表》,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傳真至組委會,組委會收到申請表后向展商發(fā)送“參展確認書”,須按照“參展確認書”的要求,將參展費用匯入組委會指定賬戶,從而確定參展資格。再規(guī)定期限內未付清相關款項,組委會保留另行分配該展會的權利。
展商所租展臺不得轉租給其他公司,否則組委會有權收回展臺。嚴禁假冒、偽劣、侵權產品參展。參展商的展品如與展會要求不符,組委會保留取消其參展資格的權利。
展位、廣告等由組委會統(tǒng)一安排。分配順序原則是:“先申請、先付款、先分配”,協(xié)辦及贊助單位可優(yōu)先安排。為確保會場整體效果,主辦方保留最終調整展會的權利。
展商匯出各項費用后,請即日將銀行匯單復印件傳真至組委會,以便核查。發(fā)票到展會現(xiàn)場統(tǒng)-開具或根據(jù)其要求寄給其公司。若因不可抗力因素(如戰(zhàn)爭、自然災害、疫情、行政命令等)導致展會停辦,雙方不再履行展會合同,不追究對方違約責任,組委會退回參展商已交費用。
組委會與會期間前將《參展確認書》《參展手冊》(有關日程安排、展品運輸、酒店接待、展臺設計搭建、物品租用與服務以及簽證申請等信息)寄送至各參展商。